(圖為示意圖)
十年前,我們還是高中生。班上有名女同學A,她家裡很有錢,為人也強勢,是一個女生團體的中心人物。
當時,那個A同學看班上一個家境困苦的女生不爽,便帶領小團體以各種手段霸凌她。
那時,雖然班上同學多多少少都於心不忍,但沒有人敢出手幫忙,就怕自己成為下一個目標。
後來,那個被霸凌女生自殺了。這件事給了我們很大的震撼,很多人都後悔當時沒有出手相救。
那件事鬧得很大,甚至還登上了媒體版面,只是因為成年沒有公布那群霸凌的女生的真實姓名跟容貌。
然而在學校內,大家都知道她們是誰。就連其他年級的學弟妹都知道誰是「殺人犯」。
後來那個小團體的女生受不了,轉學的轉學,搬家的搬家,只剩下A,仍然像沒事一樣地繼續來上學,即使她身邊再也沒有任何朋友也一樣。
畢業後,過了十年,當年的A同學居然還給同學們寄了婚禮邀請函,彷彿什麼事都沒發生。
據說,是因為A沒有朋友,又怕男方問起,才不得已寄給了同學們邀請函。經過商量後,我們決定要穿著喪服出席她的婚禮。
我們到場後,A的臉全綠了,而新郎則是一臉困惑。於是我們就在婚禮上說出了A當年做過事情,讓A的面容扭曲,新郎也沉默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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